目前分類:妙天師父與法難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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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一篇媒體與律師的訪談,律師清楚的理清了當年妙天師父「宗教詐欺」的由來及始未,讓我們對當時事件一知半解,有了更透徹的了解。

即便法律最後還了妙天師父清白,但媒體的大篇幅報導,已經把師父的形象定了罪,直到現在,許多人聽到師父,第一個誤解的反應仍然是「宗教詐欺」......,明明無罪之人,即使歷經15年訴訟,冤屈也無法平反,媒體的力量實在可怕!

什麼是「宗教掃黑」?陳漢洲律師告訴您|獨家報導全文內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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悟覺妙天禪師「觀察古今中外歷來諸多宗教發展或法緣延續,其實最後都是敗裂在「弟子」這個層面與環節。相較之下,我曾經親眼接觸認識過的妙天,就比徒弟妙禪深穩許多,至少私下往來親和、身上沒有神聖傲慢權威,不說話時甚至偶爾狀似帶點憂鬱的平凡老先生。舉凡自己不多張揚,弟子也跟著低調,自然就能夠迴避「被弟子拖累」引發的外來衝擊。」

這是資深媒體人王尚智的一段評論。個人關注他的臉書有很長一段時間了,欣賞他的評論風格,比起只想賺收視率的名嘴,他更顯得務實,雖然犀利但不尖酸刻薄,是我很喜歡的一位媒體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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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妙天不就是宋七力嗎?」星期天陪一位師姐去接引她的鄰居,她的鄰居是這麼反應的。

「妙天禪師 = 宋七力」這個莫明其妙的說法,我之前未曾聽過,但回家上網查了一下,發現,還真的是有許多不明究理的網友,會把妙天師父當成宋七力...

悟覺妙天師父
這位是我們的上師:悟覺妙天禪師
圖片來源:禪教會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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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26晚上的「真理的受難者」導讀及簽書會實在太讚了!會館的氣氛一片溫馨,同修的士氣也跟著高昂。入門沒幾年,籍由這場導讀,可算是全盤了解妙天師父官司從頭到尾的始末,而且看了好多好多張的珍貴照片及新聞剪報資料,這些資訊真的太重要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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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新聞氾濫的媒體環境,新聞自律(Press Self-regulation)更顯得重要。

就在2013年3月29日,時報周刊報導了一篇悟覺妙天禪師向王令麟追債的新聞,內容大量引述王令麟向警方指控疑似有黑道跟蹤,並且出示了禪師委託處理債權的委任書,報導並且大量使用了聳動的文字,影射禪師找黑道討債,甚至有美國殺手來台云云。

由於報導諸多不實,並大量使用惡意之影射,因此當天就引起各方的不滿與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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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天師父的官司,歷15年,此期間,每一審的刑事庭都判決「宗教詐欺」無罪,可是有任何媒體有做任何一個字的報導嗎?

「宗教掃黑」是當年媒體常掛在新聞內容裡的用詞,而「黑」和「白」是由誰來界定呢?善良的嫏民們,不妨想一下這個問題好嗎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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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天師父的官司,已被媒體特意的報導成宗教詐欺,而善良的鄉民們,也都只聽取媒體的說法跟著定調,將妙天師父視為毒蛇猛獸而大加撻罰...實際上一件事情真的不能單從媒體的一面之詞來判定,而忽略了其中許多的前因後果。

這篇文章是我看到一位律師執筆,從妙天師父的法難事件來談殯葬管理條例,請放下有色眼光,放下先入為主的偏執,來看看鄉民口中靈骨塔詐財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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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80年時,妙天禪師弘法即將邁入第10個年頭,想要找一處僻靜的山頭,以大雄寶殿供奉三寶佛。在當時妙天禪師認為,與其要重新起造一座大雄寶殿,不如找一間合法既存的清幽寺廟合作就可以。斯時,妙天禪師經人介紹前往位於台北縣汐止鎮的明安寺察看。

當時,明安寺已經是一間完整營運的寺廟,在當地已經多年,具有完整的寺廟結構,一旁則是完善營運的靈骨塔。妙天禪師當時除了仔細確認山坡地的水土情況外,甚至更提出了合法執照的問題。

當時,明安寺的負責人張運宗出示了寺廟使用執照,該寺廟登記名為明安寺,而且寺廟山頭建築宏偉,水電設施均相當完備,而且已經是運作多年,具有良好軟硬體的山林建築,連兩旁的水土保持都非常完善,這當然取得了妙天禪師的信任。

事實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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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80年代,禪宗臨濟宗印心佛法的弘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,悟覺妙天禪師率先走出了山林,進入了城市,在各地設立禪修會館,普及推廣禪修。從此,民眾禪修的風氣漸盛,幾年後更連帶影響到佛教幾大山頭也跟著下山,紛紛步上了城市弘法之路。

悟覺妙天禪師為自世尊以降之禪宗第85代宗師,所傳授的禪法簡明易懂,講求實修實證,身心改善之見證不勝凡數。至民國85年間,固定禪修者已近10萬人之譜,曾經來禪修者至少有30餘萬人之眾。

當年,各地禪修會館一開班,不必宣傳便是爆滿,許多人主動前來詢問禪修班次,可謂極盛。當年,北台灣及中台灣各地,許多禪修者喜將禪宗「三色光」或「三身佛」標誌的貼紙,貼在汽車後玻璃或機車擋泥板上,以保平安,此景街道巷弄間經常可見。在口耳相傳禪修益處的見證下,更多人來禪修。尤其北台灣,在工作壓力沉重與生活作息緊繃的步調下,民眾更亟需一種紓壓與尋求心靈寧靜的安頓法門,禪修正契合了眾人的需要,因此都市居民禪修風氣更盛。

然而,民國85年10月18日,一則新聞報導逆轉了這一切,一場禪宗的「法難」正式拉開了序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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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林地檢署起訴的另一部分,便是寺廟靈骨塔詐欺案件,這部分高院雖然宣判有罪,處有期徒刑1年4月,依「刑事妥適審判法」減為有期徒刑8月,緩刑3年。雖然最後緩刑,但卻是明顯冤判。

當年起訴書指控:禪師「明知」汐止明安寺附設靈骨塔是違建,竟花費1億7千萬元買下1樓及3樓之使用權,裝潢後再轉賣給消費者,因此涉嫌詐欺。光看起訴邏輯就知道大有問題!

如果已經「明知」是違建,對於遠在汐止深山裡的靈骨塔樓,還只有1樓及3樓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,請問誰會花1億7千萬元的天價去買呢?既然「明知」是違建,一定會用很低的價格去買吧?而且,如果真要買,為何不買整棟?甚至連同所有權都買下來呢?這樣簡單的事實,竟然有法官不明究理。

真相是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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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身以弘揚佛陀真傳心印佛法,救度地球眾生靈性離苦得樂為己任的悟覺妙天禪師,其所帶領的印心佛法法門,於民國85年蒙受法難,最終被法官判決宗教詐欺無罪,但轉賣寺廟靈骨塔有罪。這裡以法律專業的角度,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,以對此案隱藏於背後卻被法官誤判的事證,加以釐清,並向世人呼籲,以正面看待一位慈悲救世的覺者所背負眾生共業荊棘的苦難。

士林地檢署85年偵字10003號起訴書內容其實包含了兩部分,一是宗教詐欺,二是納骨塔違建詐欺。其中,宗教詐欺部分,在士林地院86年訴字131號判決就已經認定完全無罪。

判決無罪的理由,主要有四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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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師姐寄給我看一篇文章。對於悟覺妙天師父纏訟了近二十年的官司始末,真是有清楚的說明,讓我們這群其實並不了解前因後果的同修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。

由於這篇文章非常長,我分成幾個段落轉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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